湖南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统考和高考体育加分考试由我院组织管理,考(考)地点为湖南师范大学。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普通高等学校体育教育专业统一考试
(一)考试项目及分数
考试项目分为体能项目、辅助技术项目、专项技术项目三部分。专业考试满分为300分。
1.体能项目(满分150分):100米跑(90分)、5米三向回程跑(60分)。
2、辅助技能项目(满分50分):篮球往返运球、单手低手投篮、排球传球垫球、足球绕杆运球和投篮、游泳。
考生只能从上述四个分项中选择一项考试。考生在选择补充项目时,不得选择与所报考专业相近的项目,即篮球专长的考生不得选择篮球往返运球和单手低手投篮,排球专业考生不得选择排球传球和划水,足球专业考生不得选择排球传球。游泳专长的考生不得选择游泳辅助用品。
3、专项技术项目(满分100分):考生可选择田径(100米除外)、篮球、排球、乒乓球、足球、羽毛球、网球、武术、游泳、体操、艺术体操、有氧运动和跆拳道项目。
(二)检验方法
1.考试遵循《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考试细则及评分标准》(2016年版)(见湘教考普字[2016]11号)。
2、体育专业考试定于4月9日至22日在湖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举行。考生须持专业考试合格证和身份证在规定时间报到、缴纳相关费用并参加考试。考试项目原则上以考生报名高考时填写的内容为准。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应聘人员应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报名点签署意见,经市、县招聘机构审核同意后于3月底前报送我院。过期后,学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办公室不再受理申请。
各市州考生参加体育考试的时间安排如下:
命令
区域
报到
参加考试
第一批
永州、郴州、张家界
4月8日
4 月 9 日至 10 日
第二批
自治州邵阳市衡阳市
4 月 11 日
4 月 12 日至 13 日
第三批
株洲、怀化、益阳
4 月 14 日
4 月 15 日至 16 日
第四批
岳阳、常德、湘潭
4月17日
4 月 18 日至 19 日
第五批
长沙、娄底
4月20日
4 月 21 日至 22 日
3、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由市、州招考机构组织,指定专人(必须是市、县招考机构工作人员)带队并向考试中心报到准时。
4、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严禁服用禁用药物和使用禁用方法,违者严肃处理。
5、考虑到体检的特殊性,建议考生在参加考试前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若不愿购买,造成考生本人意外伤害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2.高考体育加分考试
(一)测试项目
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游泳。
(2) 测试对象
高中阶段(限2015年1月1日前)参加全国体育比赛并获得集体项目(限篮球、排球、足球)前8名的高中学校应届毕业生;参加省级体育比赛(比赛须符合省教育厅规定,见附件1) 个人项目(限田径、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和团体项目(仅限篮球、排球、足球)前6名。
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包括残奥会、亚残运会)并取得高中阶段集体或个人排名前8名的高中学校应届毕业生(限2015年1月1日前),全国体育比赛(含全国残疾人运动会)单项前8名,经逐级审核批准后,无需参加考试即可享受优惠积分(所有项目均可加分,但必须提供比赛的原始结果)。
2015年1月1日后在上述项目中获得相关奖项和排名的考生,不再享受高考加分资格。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我省2017年普通高考体育加分考试报名时间为3月1日至3月8日;报名地点为考生高考报名时的报名点。申请高考体育加分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供比赛指令书和比赛成绩簿原件,填写《湖南省高考体育加分考试报名表》(见附件2),并通过报考点提交至当地招生考试机构。
(四)注册资格审核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对辖区内报名参加高考体育加分考试的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核。
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将于3月12日前对申请高考体育加分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3月14日前,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将本地考生申请高考体育加分的全部申请材料(获奖证书原件、成绩册及附表)报送市州招生考试院。审查机构进行审查。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审核辖区内考生资格,对符合条件的考生编制《湖南省2017年高考体育加分考试名单》(见附件3),并附上《湖南省高考体育加分考试名单》(见附件3)。体育奖金测试清单《分测报名表》及考生获奖证书、成绩簿、订单书原件,请于3月17日上午9:00来我院。审核(请相关市、州派干部于3月16日下午到我院报到),我院将会同省教育厅相关部门对高考体质加分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各地报送、审核通过的候选人名单由市、州统一计算机打印出来,分发给相关候选人。
(五)试验安排及相关规定
1、2017年普通高考体育加分考试定于4月10日举行,考生于4月9日持考试证明和身份证到湖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报到(两证缺一不可),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参加全省统一考试。
2、考试方法和标准按照《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考试细则及评分标准》(2016年版)(见湘教考普字[2016]11号)。申请体育加分的考生、经批准免试、考试合格的考生在普通高校招生时,可按当年规定享受优惠加分。未按要求参加省考或考试未达到及格标准的考生不能享受优惠积分。
三、工作要求
普通高考体育统一考试和高考体育加分测试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相关单位要精心准备,严格组织,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一)切实加强普通高考体育考试和高考加分考试的组织管理。要成立考试(测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实施团体考试工作方案。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认真选拔和招聘考试工作人员,选拔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廉洁自律、无直系亲属的同志参加当年的考试。要认真做好报考(考试)全过程服务,为考生提供良好的考试环境。要切实加强考试安全管理,确保考试过程不出现安全问题。
(二)做好高考体育加分测试的宣传和资格审查工作。各地要把参加高考体育奖金测试的报名条件、要求、程序等予以公示,防止漏报、误报。报名截止后,不再接受额外报名。考生资格审查坚持“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责任制和问责制度。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和规定,安排专门力量,严格审核考生提供的相关材料。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和考生所在高中公示一周以上。公示内容包括考生编号、姓名、性别、毕业学校、运动员级别证书、参加比赛成绩及排名等。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自觉遵守考试规则和纪律。不得因伤病等原因推迟考试,不得重新参加考试,不得改变考试项目。考试结束后,合格考生和免试考生由所在中学在校园显着位置公示15天以上。同时,我校也将在“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向社会公布。
(三)严格工作纪律,规范考核程序。要畅通举报渠道,设立举报邮箱和举报热线,并向社会公布。要严格防范和查处各类考试违规行为,特别是防止考生私自参加考试。要充分利用身份核验设备、指纹录入设备等核实考生身份,并做好相关证件比对工作。对发现的考试违规行为,必须按照规定如实保存记录,并向违规考生出具《湖南省普通高考违规考生告知书》(见附件4)。每次考试结束后,考点必须立即公布违规考生的违规事实(公告栏格式见附件5)。违规考生的记录表及证据材料须于当日报送我院监督检查室。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录:
1. 2017年高考有加分资格的省级体育比赛
序列号
活动名称
组织者
保温时间
湖南省第十二届运动会
省人民政府
2014年8月至9月
湖南省中学生足球比赛
省教育厅
2014年10月
湖南省中学生排球比赛
省教育厅
2014年11月
湖南省中学生篮球锦标赛
省教育厅
2014年11月
湖南省中学生游泳比赛
省教育厅
2014年9月
2.湖南省高考体育加分考试报名表
三、湖南省2017年高考体育加分考试名单
四、湖南省普通高考考生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程序
5. 候选人违规事实公告板(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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